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潮新闻客户端 评论员 陈江
律师发布的通告。网页截图
川大张姓学生事件再起波澜。据极目新闻报道,6月25日,北京一律所发布通告称,鉴于四川大学对张姓同学的处理,认为该校毕业生品质难以信服,故该所不再招聘四川大学毕业生。当晚,该律所负责人回应称,他认为此通告并无就业歧视之嫌,并表示暂时不会改变拒聘四川大学毕业生的决定。
该通告一经发布,引起网友热议。有网友认为,该律师事务所在蹭热度,只是为了刷存在感。也有网友表示支持“社会需要这种态度”。另有第三方律所则直接向媒体表示:此举乃是明显的就业歧视,该律所是知法犯法。
一人犯事,牵连全校。这是继山东某机械集团、天津某医疗集团后,又一次让四川大学师生很受伤的声音。显然,张姓学生事件在某种程度上,已经让四川大学成为众矢之的,连带着川大的声誉也受到了影响。作为西南第一学府,四川大学的全体毕业生,怎经受得起这样的质疑?
基于社会责任,当公共热点事件发生时,企业能够陈述立场、及时表态是有担当的表现。然而,所有的事情都有边界,对社会事件站队或是发声,都要把握好分寸,言之有理、言之有据。张姓同学的个人问题,上升到整个学校的毕业生都有问题,该律所的做法,显然就过于偏激。
时逢一年毕业季,社会对就业招聘中的歧视现象本就十分敏感。这家北京律所公然表示“拒聘四川大学毕业生”,原因就是源于张姓同学事件,这种情况发生在知法讲法的律所身上,实属罕见。毕竟,发生在一个学校某个学生身上的事情,只能代表她个人,与同一所学校的其他学生又有何干?
从逻辑上来讲,这是一种连坐式思维。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理念是:就事论事,就个体论个体,除去某些有特殊要求的职业,即便是父母犯事,子女也不该受牵连。无限扩大只会导致招聘歧视,制造更多的就业不公平。我们平常说“一人做事一人当”,一方面说的是个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;另一方面,也是强调处理问题要就事论事,不可牵连他人。这是做人态度,也是做事原则,万万不可“一竿子打翻一船人”。
平心而论,一家企业对招聘对象有个性化偏好是可以理解的,体现了它的企业文化和价值观。但招聘时将对个体行为的不满,上升为对某个群体的排斥,这种“连坐”式思维要不得。盲目、情绪化地站队发声,不仅不会产生什么真知灼见,反而会损害发言者的形象,更有违法之嫌。如此得不偿失,何苦来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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